今年2月,93歲的周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由于生活不能自理,邵陽縣看守所拒絕收押他,這一事件引發(fā)了廣泛關(guān)注。三年前,當時91歲的周某某在家中對同村一名10歲女孩實施了犯罪行為。案發(fā)后,周某某一直未被收押,偶爾還能在村里見到他的身影。然而近兩年來,他的身體狀況明顯惡化。
記者前往周某某的住處探訪時發(fā)現(xiàn),他已經(jīng)無法自主行走,需要借助板凳才能挪動。他的日常生活如飲食、如廁等都在屋內(nèi)完成。記者試圖與他交流,詢問他的姓名和兒子的情況,但他只能支支吾吾地回應(yīng)。目前,周某某獨自居住,生活十分不便。
法院判決后,看守所工作人員曾多次上門查看周某某的情況,但鑒于他的健康狀況,最終沒有將其帶走。村民透露,周某某的子女表示對他如何處理無所謂。記者走訪了居委會、邵陽縣看守所、司法局和公安局等多個部門,試圖了解在法院發(fā)布公示前是否對周某某進行過醫(yī)學診斷和鑒定,以及目前對他的執(zhí)行進展,但各部門均未作出明確回應(yī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