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某某:“當然,這個看你?!?/p>
女方母親:“你只能是個這樣了,再咋啦,再不啥的席某某,那也沒意思。好,行了,某某某(系女方姓名,因涉及隱私以某某某代稱)點頭了?!?/p>
女方:“我不同意呢?媽,萬一有變動呢?”
女方母親:“什么有變動?他有變動媽處理,他敢毀我女兒,我敢毀他,媽答應你,行吧?哎,行。那就這吧,咱們回吧?!?/p>
席:“嗯,行,喝點水再走。”
男方母親提到的“文胸”實為眼罩
從案發(fā)當天到男方被警方帶走立案調查,3天里發(fā)生了什么?
既然在案發(fā)后女方報警前,雙方初步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為何最終沒能協(xié)商成功?
3月23日至25日,大河報《看見》記者多次聯系女方,未果。此前2024年1月,女方母親在接受大風新聞采訪時,曾解釋過緣由。她表示,5月2日案發(fā)后在席某某車上,她與女兒跟席某某進行了溝通,“他說他回去跟父母商量,把那一部分彩禮給拿過來。他已經把她強暴了,給她個名分”。
“一共是18.8萬的彩禮錢,訂婚時給了10萬,男方承諾結婚后還有8.8萬,包括結婚的金首飾。我當時看孩子(席某某)態(tài)度還是挺好的,他是孩子,我們是過來人,畢竟訂婚了嘛,我說不訂婚的話,這沒得說,或者走法律(解決),或者當時激動揍他一頓?!?/p>
據報道,女方母親表示,5月2日與席某某協(xié)商后,至當晚10時許未能得到男方回應,遂聯系席某某方,對方稱不同意她提出的解決方案,也不打算解決此事,“我問人家怎么辦,登記結婚,把后部分彩禮給了,人家答復說那是明年。我說那說的是明年,你孩子現在把事情做了,那有了孩子咋辦呢?人家說已經付10萬了,我說是是是,非是非,既然把我女兒怎么了,就應該承擔起責任。我說你們有錢,就錢說話,沒錢了就把房本上添個名字也行。不管怎么樣,總得給她個名分,我這要求不算過分吧,人家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說那怎么辦呢?人家最后說法院見。他們結果是把人強暴了,把人欺騙了,啥也不管了”。
3月25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開庭。庭審結束后,男方母親透露,該刑事案件將擇期宣判。男方父親表示,對無罪及勝訴始終抱有信心。男方席某某的父母表示,兩年多來一家人深陷此案的泥沼,痛苦不堪
2025-03-25 17:36:00訂婚強奸案男子父親最新發(fā)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