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擁有《監(jiān)寓》軟件著作權的公司華南騰達成立于2008年,注冊資本為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劉宇寧。華南騰達還擁有游戲《都要!小孩子才做選擇!》以及《命運》系列的軟件著作權。其中,《都要!小孩子才做選擇!》是一款全動態(tài)真人互動影像的戀愛模擬作品,發(fā)行日期為2024年3月29日,在Steam平臺上的簡介為:“你一睜眼就被6位美女包圍,她們紛紛對你展開情感攻勢,或甜蜜,或寵溺,或傲嬌,或霸道。來自18線城市的你,能夠給她們該有的幸福么,又或者在愛情面前物質完全不值一提?!?/p>
針對該游戲是否涉違法,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guī)定》明確指出,網絡游戲上網出版前,必須向所在地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報國家新聞出版署審批。這意味著任何一款游戲要上線運營,獲取審批是必經之路,未獲批準便上線運營,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
《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絡游戲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樣提出嚴格要求,督促網絡游戲企業(yè)加大內容審核力度,堅決杜絕網絡游戲中含有可能引發(fā)中小學生模仿不安全行為、違反社會公德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內容,以及恐怖暴力、色情低俗、封建迷信等妨害中小學生身心健康的內容。這意味著游戲內容不能對未成年人的價值觀、行為認知產生負面引導。
趙良善指出,從《監(jiān)寓》游戲公開簡介中可見有關于偷窺的描述,但未提及偷窺的具體形式和內容。倘若教唆他人如何安裝攝像頭,如何獲取違法內容等,則觸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構成傳授犯罪方法罪。他強調,雖然游戲屬于虛擬空間,但如游戲宣傳和游戲內容可能對現(xiàn)實違法造成誘導或教學性質,是對現(xiàn)實違法情形的還原或變相傳授的,則仍可以被確定為違法。即使是虛擬游戲內容,若對現(xiàn)實違法行為具有誘導性或詳細教學性質,仍可能被認定為違法。假如宣傳含糊不清,誤導未成年人,從未成年保護角度,該游戲也不會被上線。
11月5日,山東濟南一女士稱,因消費維權問題打12315投訴至市場監(jiān)督管理所,由于未及時接聽到反饋來電,在語音留言中被2名工作人員罵是“狗東西”。
2024-11-07 09:48:45官方通報市監(jiān)所員工罵消費者狗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