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晚,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的受害人楊妞花在社交平臺上發(fā)布視頻稱,自己已經簽署了強制執(zhí)行申請書,并委托律師郵寄給法院。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案件的刑事部分已經結束,而對于民事賠償,他們了解到余華英留有一筆30萬元的債權,這可能是法院執(zhí)行的一個方向。
楊妞花在視頻中提到,法院通知她要強制執(zhí)行之前判決賠償給她的3萬元。她表示,如果能拿到這筆錢,會第一時間交給外婆,因為這是她女兒付出生命才換來的補償費。
此前報道顯示,法院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從1993年至2003年期間,在貴州省、重慶市、云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了十七名兒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不服提起上訴,但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貴陽中院于今年2月28日對余華英執(zhí)行了死刑。同日,楊妞花的姐姐楊桑英表示感謝大家多年的陪伴和關注,終于等到了最終的結果。
根據法院判決,余華英需分別賠償楊妞花等四人每人3萬元經濟損失,另外還需賠償劉某賢等三人及申某鵬等兩人各3萬元經濟損失。楊妞花的代理律師王文廣表示,對于民事賠償部分,現(xiàn)在法院讓律師申請強制執(zhí)行,余華英留下的30萬元債權可能成為執(zhí)行的方向之一。
?近日河北,楊妞花稱目前已經有9家影視公司聯(lián)系她,想將她的尋親故事拍成電影,目前自己還沒做決定是因為還在等二審宣判,希望有一天自己家的故事會被搬上大熒幕,讓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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