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一名男子林某在兩家豪華車4S店試駕時故意制造了兩次事故。第一次是在奧迪4S店試駕時,他撞毀了3輛車及展臺;次日,他又在奔馳4S店撞壞了兩輛車,總共造成了近80萬元的損失。巧合的是,這兩次事故均由同一名交警處理,引起了警方懷疑。
面對警方詢問,林某承認這兩起事故都是他有意為之。他表示,自己因欠債被銀行催收,希望通過制造事故讓4S店“被迫”雇傭他,從而用工資償還債務(wù)。然而,檢察機關(guān)認定其行為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由于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林某需全額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