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改名“周喬治華盛頓”未通過 多次改名引發(fā)熱議!湖南一位00后小伙因多次嘗試更改自己的名字而引起關注。最初,他將自己的名字從“朱云飛”改為“朱雀玄武”,隨后又改為“朱雀玄武敕令”,并申請改隨母姓更名為“周天紫微大帝”。然而,“周天紫微大帝”這個名字并未通過審核。
5月15日,這位小伙子發(fā)帖稱自己已經(jīng)成功改名為“周喬治華盛頓”。他表示接到縣里戶籍署工作人員通知,新名字已通過審核,并對這個新名字感到滿意,認為它比較洋氣。但他也提到,如果將來有更喜歡或更適合的名字,可能會再次申請改名。
然而,5月16日郴州市公安局澄清,實際上“周喬治華盛頓”這一名字也未通過審核。
對于頻繁更改姓名的行為,這位年輕人解釋說,他并沒有為了吸引流量而改名。“我既沒有直播的打算,也沒有成為網(wǎng)紅的想法。”他在抖音上沒有個人賬號,只有小紅書賬號,粉絲數(shù)量也不多。
據(jù)知情人士透露,這位年輕人曾被診斷出分離型癔癥,有時會忘記自己說過的話,但此情況未引起父母足夠重視。
此次改名事件中,當事人多次更改姓名,所選名字如“周天紫微大帝”、“周黃帝武則天”等明顯超出社會普遍認知范疇,容易引發(fā)公眾誤解。因此,公安機關在審批其改名申請時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予以駁回,這提醒人們有權改名但不能任性。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權,可以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背公序良俗。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變更更正姓名的條件包括:隨父姓或母姓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或其他扶養(yǎng)人姓;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因收養(yǎng)、解除收養(yǎng)、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變更子女姓名;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nèi)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姓名用字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名字中含有冷僻字;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記載姓名不一致;以及其他正當理由但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