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馬來西亞政府關于互免持公務普通護照和普通護照人員簽證的協(xié)定》將于2025年7月17日生效。根據(jù)協(xié)定,持有有效中國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以及馬來西亞普通護照的人員,以休閑旅游、探親訪友、商務活動、交流訪問、私人事務、醫(yī)療或國際運輸(如機組人員)等目的,在締約另一方入境、出境或過境時,停留不超過30日且每180日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的情況下,可以免辦簽證。
若需要在締約另一方境內單次停留超過30日或進行定居、工作、學習、新聞報道等活動,則必須事先獲得締約另一方主管部門的批準,并在入境前申請相應的簽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簽證的協(xié)定》將于2025年6月1日生效
2025-05-14 21:22:05中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將互免簽證中烏互免簽證協(xié)定今日生效 首架免簽入境航班已抵達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簽證的協(xié)定》正式生效。
2025-06-01 14:12:10中烏互免簽證協(xié)定今日生效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互免簽證的協(xié)定》正式生效
2025-06-01 14:01:18中烏互免簽證協(xié)定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