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東青島旅游時,一名女子因找不到停車位,將車停在了路邊。第二天早上,她發(fā)現(xiàn)車子被砸了。女子懷疑是周圍出攤的攤主所為。雖然她承認自己違停不對,但認為這并不是砸車的理由。
劉女士是從外地來旅游的游客,由于實在找不到停車位,晚上就把車停在了道路邊,而她并不知道這個地方可以擺攤。巧合的是,當晚她把手機調成了靜音,凌晨有攤主打電話讓她挪車,但她沒有接到電話。第二天早上準備開車離開時,才發(fā)現(xiàn)車子被人砸了。
劉女士表示,自己確實違停有錯,愿意接受交警的處罰,但砸車屬于另一個性質。目前她已經(jīng)報警,但由于車子所在的位置是盲區(qū),調查可能有些難度。
有網(wǎng)友評論說,出門旅游人生地不熟,既然不是停在停車場,就應該隨時準備接電話挪車,還把手機調成靜音,心確實有點大。出門在外確實不能太理所當然,如果車不是停在正規(guī)停車場,至少要保持電話暢通或設個鬧鐘早點起來挪車,以避免麻煩。
不過,即便心再大也不該被人砸車。違停應由交警部門處理,故意毀壞財物則可能構成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行為,兩者性質不同,不能混為一談。
從法律角度看,違停屬于交通違法行為,應由交警部門處理;而故意毀壞財物則可能構成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行為。這件事反映出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車主太隨意,另一方面攤主太沖動。出門旅游不僅要注意安全,也要有預判意識,不要以為“臨時一下”就不會出問題。很多麻煩都是從“應該沒事”開始的。
“編辦假期也安排人值班,難道害怕編制被偷走嗎?”一個段子道出了基層值班制度的尷尬。實際上,值班值守制度是為了有效發(fā)現(xiàn)緊急情況、應對突發(fā)問題而設立的重要工作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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