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判決書認定關鍵事實:
錄音錄像故障不影響被害人陳述真實性 廖某某描述偏差符合未成年人認知特點 出生證明證實兩被害人案發(fā)時未滿14周歲
但筆鋒一轉:“未使用暴力威脅手段,未造成嚴重后果”——刑期從八年減至六年。醫(yī)療費賠償仍定格在286.24元,與受害人索賠的215萬精神撫慰形成刺目對比。
一審判決
特權陰影下的司法拉鋸
劉志軍拿到判決書當天即表態(tài)申訴。法院門前的石階上,這位檢察官父親攥著判決書的手背青筋凸起。而兩頁判決書背后,是兩名幼女被改寫的人生。
二審判決
受害少女家屬至今未對改判發(fā)聲。“案發(fā)時未滿14周歲”的法律紅線在法庭交鋒中反復灼燒。當司法遭遇特權辯護,六年刑期的法槌聲在輿論場激起層層漣漪。
2023年9月,湖南江華縣一位母親查看了13歲女兒來某某的QQ聊天記錄,發(fā)現了一些曖昧信息和酒店地址。女兒承認與網友劉某赟在酒店發(fā)生了關系
2025-08-07 10:00:46醫(yī)生強奸少女獲刑檢察官父親當辯護人近日,內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強奸一案有了最新進展。受害者小劉在社交媒體平臺披露,已簽和解書,但最終是否原諒還在考慮中。3月13日,奔流新聞記者獲悉,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2025-03-13 20:32:57內蒙古未成年女孩遭生父強奸案有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