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進學生宿舍盜竊12臺電腦 3個月變“大盜”!海南某高校大學生馮某在2023年9月開始了一項非法“副業(yè)”——偷竊同學的電腦。他選擇在上課時間行動,趁宿舍無人、門未上鎖之際潛入,三個月內作案八次,共盜走十二臺筆記本電腦,其中十一臺被他以低價在網上銷贓。更令人驚訝的是,12月5日,他在超市門口看到一輛未上鎖的捷安特自行車,直接騎回宿舍,結果第二天就被警方抓獲。
經鑒定,馮某九次盜竊總金額達51719元,遠超“數額巨大”的標準(3萬元)。最終,海口市美蘭區(qū)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四萬元。判決時考慮了從輕情節(jié),包括馮某被抓后如實供述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全額退賠并取得受害者諒解,以及主動繳納罰金顯示悔罪態(tài)度。然而,由于多次盜竊且數額巨大,加之案件的社會影響惡劣,法院仍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但給予緩刑。
此案不僅對馮某個人產生了深遠影響,也引發(fā)了社會廣泛關注。刑事記錄將伴隨其一生,影響考公、求職和留學,部分行業(yè)如金融、法律明確拒收有犯罪記錄者。此外,多數高校對刑事犯罪學生采取“零容忍”政策,可能會勸退或開除學籍。若贓物無法追回,受害者還可以起訴索賠,金額可能遠超實際損失。
網友們對此案的判決意見不一,有人認為緩刑過輕,應執(zhí)行實刑;也有人認為馮某已經退錢并取得諒解,可以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還有人指出學校管理松懈也是問題所在。
馮某的案例反映出高校法治教育與心理疏導的缺失,警示所有大學生:切勿觸碰法律紅線,僥幸心理終將害己。
近日,四川自貢市榮縣公安局破獲一起盜竊案,抓獲嫌疑人周某某。警方初步查證,從去年12月至今年2月21日,周某某先后6次進入榮縣高山鎮(zhèn)學校盜竊,盜走現金、筆記本電腦、手機、零食等物品
2025-03-20 14:00:26男子6次翻墻進學校盜竊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