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一段拍攝于長深高速杭州段的視頻在網(wǎng)絡上引發(fā)廣泛關注。視頻中,一輛滬A牌照的車輛內有人戴著恐怖面具,疑似故意驚嚇相鄰車道的過往車輛。視頻顯示,兩車并行時,副駕駛位置的一名乘客搖下車窗,戴著面具探出頭看向一旁車輛,隨后又搖上車窗,但仍持續(xù)注視。發(fā)布視頻的網(wǎng)友稱,他與戴面具者并不相識,“我坐在后座拍的,我車里的女生嚇了一跳。太膈應人了?!?/p>
視頻引發(fā)了大量網(wǎng)友討論,許多人認為這種行為影響駕駛安全,甚至可能導致事故,也有人提醒這類舉動存在嚴重的公共安全隱患。
知情人士表示,當時副駕駛人員并非故意嚇唬路過車輛,只是覺得好玩而戴著面具。拍視頻之前一直戴著面具,結果看到拍視頻的車輛來了,便搖下車窗看看對方是不是在拍他,并非主觀嚇唬別人。
目前,具體情況還在進一步了解中。杭州高速交警已關注此事,正在處理。
類似事件此前已有先例。2024年8月,青海省海東市一名男子在駕駛過程中頭戴“鬼臉套頭”,并將上半身伸出窗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該男子被處以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的行政處罰。
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律師何生廷指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乘車人不得有影響駕駛人安全駕駛的行為。戴恐怖面具驚嚇其他司機,明顯干擾他人正常駕駛,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對周圍車輛的行駛安全構成極大威脅。如果此類行為導致其他司機受驚嚇,發(fā)生急剎車或事故,造成嚴重后果,如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行為人明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故意為之,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判斷責任承擔情況需要考慮戴面具者的主觀心態(tài)。若是故意為之,導致其他司機受驚嚇,發(fā)生急剎車或事故,行為人需要對事故造成的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若其行為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且造成嚴重后果,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是乘客戴面具制造恐慌,司機在不知情且自身駕駛沒有違法的情況下,一般無需擔責。但若司機明知乘客行為卻不加以制止,或司機駕駛行為本身存在違規(guī)之處,導致事故發(fā)生,則需要與乘客共同承擔責任。
8月26日,“高速有人戴恐怖面具嚇車”的話題登上微博熱搜,引發(fā)廣泛關注。據(jù)極目新聞報道,8月24日,有網(wǎng)友曝光稱在長深高速杭州段,有人戴著恐怖面具故意驚嚇過路車輛
2025-08-26 18:16:58交警回應高速有人戴恐怖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