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5月的一次庭審現(xiàn)場,幾名家長突然怒吼:“你這個畜生!把我的孩子還給我!”他們盯著被告席上的王浩文,眼中充滿憤怒。王浩文從2001年開始拐賣兒童,共涉及15名兒童,導(dǎo)致無數(shù)家庭破碎。
庭審中披露的細節(jié)令人毛骨悚然。早在2006年,王浩文因拐騙兒童被判三年有期徒刑,但刑滿釋放后不僅沒有悔改,反而更加猖狂。他與妻子胡志雄一起拐賣兒童,從2006年一直持續(xù)到2014年6月。王浩文專挑無人看管的孩子下手,用糖果引誘或趁家長不備強行抱走,再將孩子販賣到廣東。
2014年,王浩文在四川遂寧蓬溪落網(wǎng)時,警方在其窩點搜出了大量兒童衣物和往返廣東的車票。他的妻子胡志雄也因協(xié)助轉(zhuǎn)移被拐兒童被刑事拘留。據(jù)王浩文供認,他先后將四名兒童賣到廣東。專案組順著線索解救回了三名孩子。這些孩子被找到時,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清了,只能怯生生地喊“叔叔”。
然而,并不是所有家庭都能等到團圓。四川資陽的鄧世軍、劉娟夫婦已經(jīng)等待了14年。2010年3月26日,他們的4歲兒子鄧奧在村口玩耍時被拐。那天劉娟剛做好兒子愛吃的紅燒肉,回家時只剩地上一只掉漆的玩具車。從王浩文被抓起,夫婦倆天天往公安局跑,每次都抱著鄧奧的照片哭著問“有消息嗎”,但直到庭審結(jié)束,鄧奧的名字始終沒有出現(xiàn)在被解救兒童的名單里。這些年,他們賣了房子,走遍十幾個省市,貼了上萬張尋人啟事,鞋跟磨破了幾十雙,家里的日歷上每天都畫著“尋子第X天”,卻始終沒等來那句“爸爸媽媽”。
2015年12月10日,蓬溪縣人民法院第一次審理此案,考慮到王浩文供述部分線索協(xié)助解救兒童,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隨著更多受害者家庭報案,2024年5月案件再次開庭。公訴人揭露了更殘酷的事實:王浩文拐賣的兒童遠不止此前認定的數(shù)量,經(jīng)核查共有15名,且他屬于典型的累犯,“刑滿釋放后立即重操舊業(yè),主觀惡性極深”。
法庭上的王浩文始終低著頭,偶爾抬頭時眼神躲閃,面對家長的質(zhì)問只說“我錯了”,卻給不出任何彌補的辦法。旁聽席上的家長們有的手里攥著孩子幼時的照片,有的懷里抱著為失蹤孩子準備的衣服,淚水打濕了衣襟。許多人像尋子32年的周志發(fā)夫婦那樣,耗盡家財、磨破雙腳,把人生最美好的時光都耗在了尋親路上,有的父母直到離世,都沒等到孩子回家。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拐賣兒童罪起點刑就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累犯還要加重處罰,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可判死刑。王浩文獲刑十五年,看似是法律給出的交代,但對于那些永遠失去孩子的家庭來說,這根本無法撫平他們的傷痛。就像鄧世軍在庭審后說的:“他坐十五年牢能出來,可我的兒子在哪兒?我的人生早就‘判了死刑’?!?/p>
庭審結(jié)束時,夕陽把家長們的影子拉得很長,鄧奧的照片在風里微微顫動。王浩文的手銬被帶走時發(fā)出冰冷的聲響,但這聲響終究換不回15個孩子被偷走的童年,也填不滿無數(shù)家庭心中的黑洞。打擊拐賣兒童從來不是終點,如何讓更多“鄧奧”回家,讓“王浩文們”不敢伸手,才是對每個家庭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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