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晚自習課間,14歲的男生小楊開玩笑稱呼女同學為“大力女俠”,女同學用左拳擊打他左胸部位。事后,女同學表示兩人之間經(jīng)常開玩笑打打鬧鬧,并沒有生氣。然而,這一擊后,小楊栽倒在地。被送往醫(yī)院時已呼吸心跳驟停。一年多后的今天,他仍然四肢癱瘓、言語障礙。
經(jīng)法院判決,對于這場事故,學校承擔70%責任,女同學一方承擔20%責任,小楊本人承擔10%責任。盡管贏得了判決,小楊的家屬卻面臨新的問題:他們無法得到足夠的錢繼續(xù)治療孩子。
2024年5月21日晚,小楊與同班女同學在樓道聊天嬉鬧。女同學回憶說,小楊與她開玩笑,說了一句“大力女俠”。在嬉鬧過程中,女同學朝小楊比劃,做出要打小楊的動作,小楊做出防守動作。接著,女同學用左拳猛地向小楊的左胸口部位搗了一拳,隨即,小楊捂著胸口蹲下、后臉朝下栽倒在地上。
一名物理老師看到后詢問情況,小楊沒有回答,被其他同學扶坐在地上。物理老師接了個電話后離開現(xiàn)場,之后再次返回,看了一眼小楊后進入教室,從教室出來后再次離開。事發(fā)約4分鐘后,有同學叫來了另一名老師,這名老師掐了小楊的人中,小楊有了吸氣反應。這名老師與其他同學一起將小楊從地上抬起,再把小楊抬到其他老師車內(nèi),小楊被送到了醫(yī)院。事發(fā)約15分鐘后,小楊被送入醫(yī)院急診內(nèi)科搶救室治療。
醫(yī)院記錄顯示,小楊自發(fā)病以來意識不清,來院途中小便失禁,經(jīng)過醫(yī)院搶救36分鐘恢復自主心率,搶救49分鐘后恢復自主心跳。相關診斷顯示,小楊出現(xiàn)呼吸心跳驟停、缺氧缺血性腦病等。截至2025年3月20日,小楊先后在五家醫(yī)院住院治療共303天,多家醫(yī)院診斷均包括缺血缺氧性腦病等。
小楊家人提供的一份2025年9月13日出院記錄顯示,出院診斷包括:四肢癱瘓、累及認知功能和意識的其他和未特指的癥狀和體征、吞咽困難、言語障礙、缺氧缺血性腦病等。出院情況包括神志模糊,意識內(nèi)容缺如,言語不能,復述不能,表達不能等。
該案一審審理期間,多方都曾申請進行鑒定,但各鑒定中心均未得到鑒定結果。小楊家屬質疑最早到達現(xiàn)場的物理老師未做任何處理,且后續(xù)進行處理的老師并未撥打120,而是自行開車送醫(yī)。家屬認為這些行為使得小楊的情況變化、加重。
女同學家屬認為,小楊是特異體質,有診斷顯示其有肥厚性非梗阻性心肌病,本次事件為意外事件。對此,小楊家屬提供了事發(fā)后的多份心臟超聲報告單,有兩家醫(yī)院報告單均未發(fā)現(xiàn)肥厚性心肌病及室間隔異常。
山東省郯城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由學校賠償70%,女同學賠償20%(由監(jiān)護人承擔),小楊自擔10%損失。法院認為,學校未盡到管理、保護的義務,對事件采取的處置、救助措施明顯不當。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目前,小楊的家屬難以周轉治療費用,小楊主要需要進行康復治療。本案于今年5月一審判決時,小楊的醫(yī)療費用已達到約71萬元。女同學家庭情況復雜,父母已離婚,父親為多重殘疾人,母親為三級殘疾精神病人。女同學家屬曾支付小楊1萬元。
此前,校方已墊付費用約44.6萬元。校方曾投保校園方責任險,事故發(fā)生在保險期限內(nèi)。一審法院判決,由保險公司賠償小楊家屬共約50萬元,對于校方先行墊付的費用,可另案主張。二審判決變更為保險公司向校方支付墊付款約44.6萬元,向小楊支付約5.6萬元。
小楊家屬希望學校能先行墊付部分費用,以繼續(xù)治療孩子。由于家中已湊不夠錢付款,小楊今年9月回家,一直在家保守治療。小楊的家屬曾在籌款平臺發(fā)起籌款,目標為50萬元,最終籌到款項約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