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云南西雙版納一名6歲女童在戲水池不幸溺亡事件有了最新進展。涉事的兩家酒店因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fā)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已被景洪市應急管理局分別處以50萬元和35萬元罰款。
今年7月18日17時55分,張芳帶著女兒悅悅前往入住的景洪雨林公園戴斯溫德姆酒店內的“玖沐·曼泉SPA”戶外兒童水寨戲水池玩耍。18時20分至18時33分期間,悅悅的左腿被戲水池內的排水孔卡住,無法自主掙脫,導致水體淹沒口鼻。盡管多人合力施救,但未能將孩子救出。隨后120急救人員趕到現場進行急救,并將孩子送至醫(yī)院搶救,但最終宣布悅悅經搶救無效死亡。
官方認定,戲水池內排水管口塑料格柵網破損斷裂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經測量,回水管直徑27厘米,深95厘米,成人腿能陷至大腿根部。間接原因是兩家企業(yè)的安全管理漏洞。玖衡公司未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工作人員在日常巡護過程中未發(fā)現戲水池內排水管口的塑料格柵網有破損斷裂隱患??靛\公司作為玖衡公司的合作單位,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督促玖衡公司發(fā)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事故發(fā)生后,市政府成立的事故調查組調查認定,玖衡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實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fā)現并消除事故隱患,未制定應急預案,未保證監(jiān)控系統正常使用,因此決定給予行政處罰50萬元??靛\公司作為玖衡公司的合作單位,未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術、管理措施督促玖衡公司發(fā)現并消除事故隱患,決定給予3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