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護律師托德·格林伯格承認戈麥斯沒看見孩子,但他認為這不是因為車窗貼膜看不見,而是因為戈麥斯當時是一名理性的駕駛員,沒有注意到孩子。他還提出,如果有人應受指責,應該是男童的父親吉米·陳,因為他沒能控制住孩子。辯方還強調,一名調查員的初步報告曾將事故列為“行人失誤”。
最終,陪審團采納了辯方的說法,裁定戈麥斯在撞擊瞬間不構成過失殺人的重罪。更令外界困惑的是,“肇事逃逸致死”的重罪指控為何也不成立?有法律評論指出,辯方將撞擊和逃逸在法律上進行切割。檢方必須證明戈麥斯知道或理應知道自己撞倒了人并導致死亡,而他卻依然選擇逃離。辯方顯然成功地說服陪審團相信,戈麥斯可能確實不知道自己撞了什么。
對于這一判決,許多網友表示無法理解,諷刺道:“美國的法律就是對汽車友好。”據悉,被告戈麥斯定于12月10日接受輕罪判決。
案件回顧:2023年11月29日晚,年僅3歲半的陳昆塔由父親吉米·陳陪伴,在紐約法拉盛大學點大道近41大道路口穿行。當時報道顯示,肇事司機戈麥斯(時年20歲)正駕駛車輛從一個禁止停車區(qū)或非法停車位駛出。戈麥斯停車前就撞倒了男孩,車輛的左前輪和駕駛側輪胎碾壓了孩子。時任紐約州議員金兌錫透露,孩子父親吉米·陳看到那輛車離開,甚至試圖告訴司機那里有個孩子,他在大喊。另有報道稱,吉米·陳在救子時也被車撞傷。當?shù)鼐椒Q,戈麥斯在撞人后并未停車,而是駕車逃逸。肇事車輛在四個街區(qū)外被找到。重傷的男孩被送往附近醫(yī)院,但很快被宣布死亡。
10月31日,美國紐約皇后區(qū)3歲華裔男童陳昆塔被撞身亡案歷經近兩年審理后,在紐約州高等法院宣判。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22歲的肇事司機凱文·戈麥斯面臨的四項重罪指控全部不成立
2025-11-05 07:56:24紐約3歲華裔男童被撞身亡案宣判10月31日,美國紐約皇后區(qū)3歲華裔男童陳昆塔被撞身亡案歷經近兩年審理后,在紐約州高等法院宣判。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裁定,22歲的肇事司機凱文·戈麥斯面臨的四項重罪指控全部不成立
2025-11-06 09:05:50紐約華裔男童被撞身亡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