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先生的父親在家中兩年后于2024年12月3日凌晨4點不幸去世。河南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其死因為重度閉合性顱腦損傷后長期臥床,并發(fā)嚴重營養(yǎng)不良合并小葉肺炎致呼吸循環(huán)功能衰竭死亡。此前,該鑒定中心還曾鑒定趙先生的父親為一級殘疾,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完全護理依賴。
趙先生及其家人曾在父親救治期間向杞縣法院起訴司機黃某和車主趙某,索賠前期醫(yī)療費等,法院判決黃某承擔60%的責任,趙某承擔20%的責任。判決生效后,黃某僅支付了部分賠償款,剩余9.7萬元尚未履行。父親去世后,趙先生再次起訴黃某和趙某,要求賠償后期醫(yī)藥費、長期康復護理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和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41萬余元。法院終審判決黃某賠償約48萬元,趙某賠償約16萬元。目前,趙某已全部支付判決款,但黃某仍欠約57.7萬元。趙先生表示,他們對杞縣法院提出過強制執(zhí)行申請,但至今沒有消息。
陳某庚為兒子兒媳舉辦婚禮,邀請戰(zhàn)友諶某根參加。60歲的諶某根赴宴后,在婚宴上選擇了飲用白酒。散席后,諶某根騎電動車返程回家,途中車輛不幸發(fā)生側翻,他經搶救無效身亡
2025-12-02 08:22:07男子婚宴飲酒后車禍身亡后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