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記者從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2024年4月,小帥(化名)經媒人介紹與小美(化名)相戀,不久后兩人便敲定了婚期。小帥向小美父母支付了10.8萬元彩禮,然而在雙方就要登記領取結婚證時,小帥卻被告知,小美已結婚,目前正在辦理離婚手續(xù),因此暫時無法領證。小帥無法接受,多次要求女方返還10.8萬元彩禮,女方則以該款已用于還債、家庭開支、辦理離婚等理由進行拖延。雙方經調解無果后,小帥將小美及其父母訴至法院,要求全額返還彩禮并支付利息。
始興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小帥以與被告小美締結婚姻為目的,向小美父母支付10.8萬元。因小美隱瞞未解除原有婚姻關系的事實,導致雙方未能締結婚姻。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亦未共同生活,且被告對收到10.8萬元彩禮無異議,小帥要求返還彩禮的訴求正當。同時,因被告長期占用資金拒絕返還,小帥主張按全國銀行間同業(yè)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利息,理由正當,法院予以支持。最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小美及其父母返還原告小帥彩禮人民幣10.8萬元并計算利息。
古稀之年的牛大爺通過某婚姻介紹所與孫某相識并確立戀愛關系。交往過程中,牛大爺答應給付孫某彩禮,其中包括一條價值5000元的18K金手鏈以及其他各類首飾,總價值約2.5萬元
2025-10-28 09:45:14七旬男子發(fā)現(xiàn)女友患病起訴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