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網上不時有侮辱、詆毀、誹謗革命英烈的言論和文章,對國家和社會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其中的一些言論不僅直指英烈事跡的真?zhèn)?,往往還有較強的解構功能,直指國家在過去所塑造英雄形象的真實性,打著學術研究、言論自由的旗號,損害英雄形象、解構社會主流價值。針對這一現象和問題,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增加保護英烈條款,也有代表呼吁針對英烈保護進行專門的單獨立法,制定“中華英烈保護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英烈名譽保護法”。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曾發(fā)布“狼牙山五壯士”等英雄人物人格權益典型案例,在這些案例中,侵犯英烈權益的行為被追究了相應的法律責任,表明了國家司法機關在這一問題上的態(tài)度。

為了國家和民族利益,英烈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他們或戰(zhàn)死沙場,或獻身于促進國家發(fā)展的光榮事業(yè)。雷鋒、邱少云、狼牙山五壯士等英烈的事跡不僅代表著一種弘揚正氣的形象和精神風貌,代表著愛國主義和理想主義的犧牲奉獻精神,是民族的共同記憶,也是中華文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英烈的誹謗、惡意抹黑,不僅對社會風氣造成惡劣影響,而且會對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產生危害,因此強化英烈的名譽保護勢在必行。
對于國家英烈、民族英雄的保護,世界各個國家都有嚴格的規(guī)定。比如俄羅斯,雖然蘇聯解體引發(fā)了俄羅斯的社會動蕩,也曾有抹黑列寧等英雄人物、詆毀歷史英雄的現象,但經過及時糾正,俄羅斯人的“英雄記憶”反而得到了加強。在1993年,時任總統的葉利欽就簽署了《衛(wèi)國烈士紀念法》,以求全面保護國家英雄;隨后還頒布了《關于俄羅斯軍人榮譽日和紀念日》的聯邦法案、《關于蘇聯英雄、俄羅斯聯邦英雄和光榮勛章滿級獲得者地位》的聯邦法和《聯邦刑法典》等法律文件。
2006年,時任總統的普京簽署了《衛(wèi)國烈士紀念問題》總統令并提交《衛(wèi)國烈士紀念法》修正案;在2007年,俄國又將每年12月9日定為“祖國英雄日”。這一系列法律規(guī)定,形成了俄羅斯一整套對英烈保護的體系,不僅明確了蘇聯、俄羅斯英雄應享受的地位和優(yōu)待,紀念衛(wèi)國烈士、反法西斯斗爭犧牲者的方式;也規(guī)定了對損毀烈士墓地、紀念碑和其他紀念設施,侮辱英雄烈士名譽的行為進行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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