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我國人民幣住戶貸款余額40.5萬億元,其中中長期貸款29.1萬億元,中長期中的消費貸款為24.7萬億元,分別占當年GDP總額82.7萬億元的50%、35.2%和29.9%;比上年分別提高6.8個、4.5個和3.9個百分點,絕對水平和提升幅度都超過以往。數據也顯示,在我國居民人民幣住戶貸款中,有近四分之三屬于中長期貸款,而且其中又有約五分之四屬于中長期消費貸款,其中絕大部分是住房貸款。居民貸款主要集中在房貸上,一是加劇了償債壓力和金融風險;二是使居民難以在其他領域貸款消費,繼而放緩了消費升級進程。
不久前,中央出臺了《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fā)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落實好這一文件精神,除了應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和發(fā)展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消費熱點,還要堅持樓市調控不動搖,大力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平抑租房價格,使房價整體水平理性回落,減輕民眾的房貸壓力,并使之可以向其他消費領域適度轉移。同時,應深入調研醫(yī)改、租房、教育、交通領域情勢變化對民眾生活的實際影響;健全完善價格變化快速反應機制,完善產供銷銜接,把氣候、災害帶來的不利影響控制在最低程度。這樣才能保證居民儲蓄率大致穩(wěn)定,并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發(fā)揮好金融對改善民生和發(fā)展經濟的促進作用。(本文來源:經濟日報作者:潘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