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在光明大道上——紀念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
光明日報記者尕瑪多吉
“賠命價,這個概念現(xiàn)代人可能聞所未聞,然而在我的老家昌都,舊西藏時普遍存在,就是殺人后可以以一定金額賠償人命,這對絕大多數(shù)貧困農(nóng)奴顯然不公平?!蔽鞑厥孜环▽W博士、西藏自治區(qū)政府法律顧問羅桑群培說,類似這樣不公平的土法在西藏延續(xù)了數(shù)百年之久,真正的法治概念進入西藏只有短短幾十年的時間。
拉薩當惹路上,羅桑群培在他的律師事務所辦公室里,每天都要閱讀大量的卷宗,然后去開庭、辯護。20多年的律師生涯中,他處理過的案件不計其數(shù)。這一個個案件的背后,最讓他感嘆的是西藏法治建設取得的巨大進步,自己因此才有機會將法治理想踐行于家鄉(xiāng)的每一寸土地。
法治西藏的逐夢者
“今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可以說我的個人成長完全得益于西藏的發(fā)展。”1971年,羅桑群培出生在西藏昌都馬草壩。由于勤奮好學,1987年,羅桑群培以優(yōu)異的成績考入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政法專業(yè)。在北京上大學期間,他刻苦學習,不僅打下了良好的法律知識基礎,也讓他對西藏以外的世界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畢業(yè)后,羅桑群培被分配到國家單位成為一名公務員,但工作幾年后,他辭掉了公職。1995年,羅桑群培與志同道合的律師共同成立了西藏第一家合伙制律師事務所——西藏恒豐律師事務所。
正當律師事務所走上正軌,事業(yè)蒸蒸日上之際,羅桑群培卻決定去國外留學深造。身邊的人認為他這樣會錯過大把賺錢的機會,羅桑群培卻有自己的理由:“隨著經(jīng)濟快速發(fā)展,西藏有了許多涉外組織,律師事務所也開始涉及涉外投資及法律業(yè)務,當時西藏十分缺乏能用外語從事涉外法律業(yè)務的律師?!?/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