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是危害人類身心健康的一大殺手,是全人類共同應對的全球性公害。我國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zhàn)爭,有效遏制了毒品問題快速發(fā)展蔓延的勢頭。受國際毒潮泛濫和國內(nèi)涉毒因素雙重影響,當前我國的禁毒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了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這些案例體現(xiàn)了當前毒品犯罪案件的特點,也表明了人民法院對毒品犯罪從嚴懲處的政策標準。
“產(chǎn)供銷一條龍”毒品犯罪
近年來,我國面臨境外毒品滲透和國內(nèi)制毒犯罪蔓延的雙重壓力,特別是制造毒品犯罪形勢嚴峻,在個別地區(qū)尤為突出。
吳籌和吳海柱都是農(nóng)民。2015年11月,被告人吳籌、吳海柱與吳某甲(在逃)、張偉?。ㄍ副桓嫒?,已判刑)等在廣東陸豐市預謀共同出資制造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吳某甲還找來陳江彬、吳佳瑞(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參與。后吳籌等人租下廣東省四會市的一處廠房作為制毒工場,并將制毒原料、工人從陸豐市運到該處,開始制造冰毒。
最高法通報的案情顯示,被告人吳籌等人先后從制毒工場裝載冰毒前往廣東惠來縣、東莞市、肇慶市進行販賣。被告人吳籌、吳海柱糾集多人參與犯罪,在選定的制毒工場制出毒品后組織運輸、聯(lián)系販賣,形成“產(chǎn)供銷一條龍”式犯罪鏈條,僅查獲的甲基苯丙胺成品即達1噸多,另查獲800余千克毒品半成品,還有大量毒品已流入社會。
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吳籌、吳海柱均判處并核準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人民法院依法對二人均判處死刑,體現(xiàn)了對制造毒品類源頭性犯罪的嚴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