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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薄熙來等"五大老虎"主審法官去哪了(2)

2015-11-06 08:44:32    新京報  參與評論()人

  陳希同案

  審判長慕平現(xiàn)任北京市高院院長

1998年7月31日,原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因貪污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該案的審判長為時任北京市高院副院長的慕平,公訴方排在第一位的是時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分院副檢察長的方工。

慕平生于1952年,中央黨校法學研究生。公開履歷顯示,其1980年起在北京市高院工作,先后任刑庭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刑庭副庭長、庭長。1993起任北京市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陳希同宣判一年后,慕平于1999年8月起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三年后任北京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2005年9月任北京市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次年1月當選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2013年1月當選北京市高院院長,任職至今。

近10年來,“政事兒”在北京市兩會等場合,多次采訪慕平。幾乎每次采訪,慕平都是有問必答,從不回避尖銳問題。

方工曾被媒體稱為“首都第一公訴人”,生于1951年,曾參軍入伍,復員后到工廠當過工人。1978年,全國檢察機關陸續(xù)恢復重建,方工于當年底調到北京市檢察院,從起訴處的書記員干起,3年后任助理檢察員,1992年任自偵案件起訴處第一任處長。1997年任北京市檢察院分院副檢察長,主管業(yè)務工作。

陳希同案后,方工又擔任了成克杰案的公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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