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和社會對這種現(xiàn)象要予以平衡,但是平衡手段的存在,并不意味著我們可以缺少對這種現(xiàn)象的承受力。官方應當相信,《人民的名義》產(chǎn)生的正面效果要遠遠大于它的負效果,另外需要指出,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前進每一次都沒少了負效果的牽制、干擾。
當下輿論對正劇中的負面情節(jié)還常常感到興奮,對反面人物的同情說不定會失去節(jié)制,這需要超越一部具體影視作品的反思。一方面社會可能存在某種普遍的情緒,一方面中國影視劇始終沒有解決好如何開展好正面形象的塑造,正義常常搞成了“不粘鍋”,太端著,放不下架子,因而讓豐滿的反面元素鉆了空子。
比如祁同偉,他的奮斗史再貼近草根,再令人唏噓,社會輿論最終對他的否定也應是絕對的。就像從新聞中聽到一個出身寒門的貪官,輿論決不會同情他一樣。電視劇把這樣一個貪官展開了,對他的同情馬上就發(fā)酵了,這不是編劇的問題,而是中國的影視劇還整體上駕馭不了“真實的貪官”。
這是一個必須經(jīng)歷的過程,我們無需對《人民的名義》吹毛求疵,那樣的話,探索就可能被置于尷尬地位,后來的探索者就會更加不知所措。這樣的邏輯糾纏了中國的藝術創(chuàng)作很多年,該是結束它的時候了。支持《人民的名義》,從官到民都是有所作為的。不對它的情節(jié)做過度引申,更不給它扣帽子,包容它的不完美之處,這才是對闖反腐題材創(chuàng)作的真正保護和鼓勵。(作者是環(huán)球時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