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云就是這樣的典型,他貪腐的起點在德陽市委書記任上,有媒體就報道稱,在主政德陽期間,李成云習慣于將“周書記說”、“周書記交待”(周永康時任四川省委書記)掛在嘴邊。他上任伊始,曾拿“周書記交待我?guī)准隆闭f事,營造他“上面有人”的氣場。
正是所謂的“上面有人”,他在位時搞錢,違紀后還搞錢,就連在智庫崗位上也能找出職務便利來。他的問題,不僅僅是一個落地心態(tài),更是一個理想信念喪失的問題。
中央提出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是逐層遞進的。別看第一種形態(tài)只是“紅臉出汗”,其實這與組織處分一樣,都是在給干部改過自新的機會。
從中央近年查處的諸多高級官員問題來看,這些經(jīng)歷了民主生活會,經(jīng)歷了約談、函詢、誡勉的人,完全沒有珍惜機會。他們不是不相信組織,而是不相信自己——不相信自己還是個共產黨員。
根據(jù)黨紀處分條例,黨員違紀堅持不改或者又發(fā)現(xiàn)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加重處分。
湖北省紀委曾在掌握一名正廳違紀問題后,多次找其談話,希望其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但他不但不配合,還通過串通造假等手段,對抗組織審查,放棄了組織多次給他主動談清問題的機會。
當時,這名正廳即將退休,其違紀違法行為也主要發(fā)生在十八大之前,不屬于重點查處的對象,但基于他完全喪失了一名共產黨員的起碼品格,經(jīng)省委批準,最終將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喪失了一名共產黨員的起碼品格”,其實并不是違紀后才喪失。在他們走上違紀之路的那一天起,就把黨性拋諸腦后了。以至于最后出現(xiàn)了陳樹隆這類毫無政治信仰的高級官員。
來源: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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