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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9名原高管被查 茅臺“反腐年”到底因何而起?

一年9名原高管被查 茅臺“反腐年”到底因何而起?
2019-12-15 09:35:17 北京頭條客戶端

原標題:15樓財經 | 一年9名原高管被查 茅臺“反腐年”到底因何而起?

今年注定是貴州茅臺歷史上最重要的一年,可以稱之為“反腐年”。12月13日,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杜光義涉嫌受賄罪被批捕。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這是今年以來第9名被查的茅臺前高管。

原董事長被查啟幕

茅臺今年9名前高管落馬

茅臺這一輪的反腐還是從茅臺乃至白酒行業(yè)的傳奇人物袁仁國開始的。“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边@句話形容茅臺集團原董事長袁仁國最為恰當。

1956年出生的袁仁國有著釀酒大師稱號。他的整個職業(yè)生涯都是在茅臺集團。在茅臺任職的43年中,袁仁國擔任貴州茅臺上市公司董事長達18年,擔任茅臺集團董事長8年。也正是在他的任期內,茅臺經歷了計劃向市場的轉變、公司上市、成為白酒第一股以及茅臺酒價格年年上漲、打擊假酒、茅臺酒供不應求等事件。

如果按照這個履歷,袁仁國的名字勢必會在中國白酒歷史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但是,在當紀檢部門通報了對其的調查結果后,袁仁國這個名字也只能留在茅臺的恥辱柱上了。

袁仁國被“雙開”的通報里,這樣表述:袁仁國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guī)從事茅臺酒經營提供便利,嚴重破壞茅臺酒營銷環(huán)境;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大搞“家族式腐敗”,轉移贓款贓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

于是,在袁仁國被調查后,茅臺腐敗案拔起蘿卜帶出泥,一連串原高管被調查、逮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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