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某說,2010年12月,他與紀海義、李某等人去澳門,因為知道紀海義要去賭博,所以事先準備了一些錢。沒想到紀海義很快就把賭場預支的300萬港幣籌碼輸光,看他沒有要撤的意思,葛某立刻為其兌換了500萬港幣籌碼。
2011年春,幾人再次來到澳門,紀海義又很快輸?shù)纛A存的200萬港幣籌碼,隨后提出讓葛某想辦法幫換來1000萬港幣籌碼,葛某只好托在香港的朋友幫忙,先換了500萬港幣籌碼。幾小時后,紀海義又沒籌碼了,葛某只好將剩余的500萬籌碼也給了出去,全部輸光后,幾人才一起回到北京。
幾個月后,紀海義按捺不住又前往澳門賭博,眼見他大把大把輸錢,葛某勸其不要再賭,無奈紀海義并不理會。幾天后,一個澳門馬仔給葛某打來電話,說紀海義輸了300萬港幣讓他付錢,葛某將200多萬元人民幣轉了過去。構成受賄一審獲刑無期法院經審理認為,紀海義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伙同他人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依法應予懲處。最終法院一審判處紀海義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了解,2014年朝陽區(qū)紀委組成聯(lián)合調查組,針對孫河鄉(xiāng)部分村民舉報孫河鄉(xiāng)土儲拆遷過程中出現(xiàn)的違法違紀線索開展調查,發(fā)現(xiàn)紀海義涉嫌犯罪。當年7月19日,紀海義投案。7月21日,北京市紀委對紀海義實施“兩規(guī)”調查措施。8月1日,紀海義向辦案單位檢舉揭發(fā)了他人涉嫌詐騙的犯罪線索。
去年初,北京市紀委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單位及時組織廣大基層黨員干部收看《“小官巨腐”警示錄》,片中就包括紀海義受賄一案。片中提醒,基層黨員干部官職雖小,但有的卻掌握大量資源,廣大基層黨員干部要常懷律己之心,常思貪欲之壞,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
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