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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全國性競賽的“緊箍咒”來了,學生“趕場”參賽何時休?(2)

2018-09-27 13:56:01    新華網  參與評論()人

不少家長和中小學老師表示,管理辦法的出臺對基層學校和家長來說是好事,可以有章可循。中國社會學會副會長石英認為,目前一些競賽已經形成了產業(yè)鏈、利益鏈。管理辦法明確減少面向義務教育階段的全國性競賽,實施“零收費”,有助于整個教育生態(tài)的凈化。

競賽結果不得作為招生入學依據

“競賽結果有利升學”“獲獎證書助考名?!薄@是近年來一些競賽活動慣用宣傳語。記者采訪發(fā)現(xiàn),一些賽事的主辦方或承辦方,都會在活動簡介或宣傳中明示或暗示競賽結果有助于中考或高考,如某全國中小學生英語大賽寫明“大賽各獎項對學生升學有利”,并以往屆獲獎學生被高校自主招生認可、同等情況下被高中優(yōu)先錄取舉例。

該大賽四川賽區(qū)的承辦機構是一家英語培訓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參加該競賽能讓高中生滿足自主招生條件中的“在競賽中獲獎”,讓小學生和初中生獲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機會。此外,參加該公司價值6998元的集訓營還可獲得其董事長的推薦信。然而,這位自稱某高校教授、碩士生導師的董事長甚至不在該所高校官網的教師名錄上,一位該培訓公司的前職工表示“董事長以前當過某個碩士的校外導師,早過期了!”

教育部基礎教育司相關負責人介紹,由于缺乏規(guī)范和管理,近年來有些賽事存在嚴重的“應試”傾向,有的與招生入學掛鉤,有的名為發(fā)展教育實為謀取利益,各類競賽造成了中小學生過重的課外負擔,嚴重影響中小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為此,此次出臺的管理辦法明確“競賽產生的結果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的依據,在競賽產生的文件、證書、獎章顯著位置標注教育部批準文號以及‘不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等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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