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允許傳播符合自身需求的新聞,極力打壓與自身意識形態(tài)不同國家的媒體機構(gòu),不竭余力地壓制正義聲音,甚至悍然阻撓他國媒體記者的正常報道?!爸辉S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就是美方所謂的“新聞自由”!
可笑的是,盡管美方并不尊重新聞自由,卻屢屢以此為借口,攻擊詆毀他國。如此赤裸裸的雙重標準,如此嚴重的“選擇性失明”,令人不齒。
這樣的“新聞自由”,其實是帶著偏見和歧視,蓄意抹黑乃至污蔑他人的自由,是權(quán)力和利益集團操縱媒體為自身服務(wù)的自由,是恫嚇公眾、打壓異己、維系霸權(quán)的自由。這樣的自由,是對新聞自由的莫大諷刺,更是貽害無窮的“政治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