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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再審案開庭審理 19名涉案公職人員和重要關系人被移送審查起訴(3)

云南省檢察機關已對云南省監(jiān)獄管理局安全環(huán)保處原處長王開貴,云南省第一監(jiān)獄原督查專員貝虎躍、指揮中心原監(jiān)控民警周忠平,云南省第二監(jiān)獄十九監(jiān)區(qū)原監(jiān)區(qū)長文智深、監(jiān)獄醫(yī)院原管教干部沈鯤,官渡監(jiān)獄原副政委楊松等6人以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罪審查起訴。

目前,檢察機關已依法對上述19名犯罪嫌疑人決定逮捕,相關案件正在辦理中。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表示,將依法公開公正辦理案件,及時向社會公布進展情況,回應公眾關切。

孫小果究竟是怎樣一個人?曾犯下哪些罪?他的案件是怎樣被中央督導組督導后啟動再審的?我們來了解一下。

孫小果(曾用名陳果、李林宸),男,漢族,云南省昆明市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

因犯強奸罪,1995年12月孫小果被昆明市盤龍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6年4月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因違法辦理保外就醫(yī)未收監(jiān)執(zhí)行)。

1997年4月至11月,孫小果在保外就醫(yī)期間又多次犯罪。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以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死刑。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審改判其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2007年9月再審改判其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0年4月11日,孫小果經多次減刑后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

辦案機關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孫小果受李某邀約,先后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趕到昆明市官渡區(qū)金汁路溫莎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發(fā)后,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于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査,于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于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區(qū)人民法院后,辦案部門發(fā)現(xiàn)孫小果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云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qū)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后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fā)現(xiàn)孫小果及其團伙成員先后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斗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

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云南后,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5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并派大要案督辦組赴云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7月26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決定,依法對孫小果強奸、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啟動再審。(央視記者程琴冀成海圖片攝影趙贏)

(責任編輯: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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