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從始至終,她的兒子都沒有工作,一直靠梅艷芳的遺產(chǎn)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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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梅媽遺產(chǎn)爭奪案開始,就有人質(zhì)疑為何她的大兒子不養(yǎng)她。早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梅艷芳一口氣接下一整年的工作,就只是為了把工作的首付款都給哥哥做生意。但哥哥經(jīng)營不善,生意做了不足一年便失敗告終,還欠下不少債務(wù)(有媒體稱近400萬港元),最后還是要梅艷芳代為還清。
之后,梅艷芳的哥哥基本沒有去工作,還說從來沒有對不住梅艷芳,都是梅艷芳欠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