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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沉銀系列案56人全判決 虎鈕金印賣近800萬(2)

2017-06-23 14:00:00  華西都市報    參與評論()人

發(fā)現(xiàn)金虎和印章為一體后,謝榮崇和范彬都很興奮。一開始,兩人的心理價格定在了兩千萬,發(fā)現(xiàn)不好賣后,又降至一千萬。當年5月,謝榮崇以近800萬元的價格和成都商人李大虎達成一致。

法院判決書顯示,范彬四人組成盜掘團伙期間,范彬挖到了本案指控的“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后由謝榮崇以至少770萬賣給了老陳,謝榮崇、范彬每人至少分得385萬。老陳又賣給成都的李大虎,李大虎又賣給了西北某省商人劉春甫。據(jù)負責該案的主辦偵查員羅陽回憶,由于劉春甫拒不配合,“追寶”之路異常艱辛,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從2015年10月到2016年4月,專案組四進四出西北,最終成功從范某處收繳文物102件,其中,就包括這件虎鈕金印。

法院判決書顯示,謝榮崇、范彬盜掘“江口沉銀遺址”,盜得金印、金冊、銀錠等文物并每人獲得至少595萬元。這些錢,化作了房產(chǎn),豪車等,范彬憑此在彭山買下一套150多萬的別墅,僅裝修便花費160多萬?!胺浅:廊A,光是大門,都花了4萬多。”彭山當?shù)刂槿朔Q。

截至目前,彭山區(qū)檢察院受理的“江口沉銀遺址”系列案件21件56人,已經(jīng)全部判決。目前,尚無一人上訴。

(責任編輯:孫啟浩 CN037)
關鍵詞:張獻忠沉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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