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者已歸還蘋果7
13日下午4時,奇跡出現了。市民蔣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86777777,稱他的表弟肖先生在秦園路撿到一部手機,特征與羅先生的手機基本一致,愿意歸還。
肖先生委托其表哥蔣先生聯系本報,蔣先生稱,表弟當天早上6時上班時,在秦園路路邊撿到手機,當時試著解鎖過幾次聯系失主,后來一直忙著早點攤的生意,電話也沒接到。今天,肖先生看到本報新聞,就想著聯系歸還,但又怕失主說他是偷的,心里忐忑不安。表哥得知他的顧慮,建議通過記者聯系失主。
記者聯系上失主羅先生后,他高興萬分,原來丟手機的地方正是他上車前抽煙的地方,他也愿意遵守承諾,由于蘋果8剛上市,一時難以到手,他準備按上市價給肖先生現金。
不過,肖先生稱,蘋果8太貴重了,只要給一部華為P10就行了。羅先生也覺得肖先生很實在,就委托朋友緊急購買了一部華為手機,花費3500元。
湖北大諾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進伍表示,撿到手機者愿意歸還手機,不算不當得利,失主羅先生的懸賞廣告是一種針對不特定大眾的合同,一經發(fā)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撿手機者不要蘋果要華為手機,雙方協商一致,沒什么問題。
13晚9時30分,按照約定的時間,雙方來到徐東才華街一家燒烤店,經過核實,手機正是羅先生的,經過解鎖后,里面的東西完整無缺。羅先生也信守承諾,把新買的華為手機交給肖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