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隨著中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穩(wěn)步推進,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戰(zhàn)略的深入實施,經濟結構不斷優(yōu)化,戰(zhàn)略新興產業(yè)蓬勃發(fā)展,中國仍將保持較強的經濟增長韌性。
記者問:標普認為,中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仍在舉債支持公共投資,未來債務償還可能動用政府資源。請問您有什么看法?
答:標普將融資平臺公司債務全部計入政府債務,從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我國《預算法》、《公司法》等法律已經明確界定了中國地方政府債務、國有企業(yè)債務的邊界。目前我國地方政府債務的范圍,依法包括:一是地方政府債券;二是經清理甄別認定的2014年末非政府債券形式存量政府債務。截至2016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15.32萬億元,加上納入預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債務余額12.01萬億元,我國政府債務余額27.33萬億元,占GDP的36.7%。
《預算法》實施以后,地方國有企業(yè)(包括融資平臺公司)舉借的債務依法不屬于政府債務,其舉借的債務由國有企業(yè)負責償還,地方政府不承擔償還責任;地方政府作為出資人,在出資范圍內承擔責任。同時,我國《公司法》明確規(guī)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長期以來,中國政府始終高度重視地方政府債務問題。我們將繼續(xù)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確保財政持續(xù)健康運行。
記者問:標普特別強調了中國信貸增速過快,會削弱金融體系的穩(wěn)定性。請問您對此如何看待?
答:信貸增長是一個國家經濟發(fā)展階段及融資結構等的綜合反映,受經濟結構、經濟增長、歷史文化等多重因素影響。不同經濟體的融資結構本身存在較大差異,客觀上會使貨幣信貸呈現不同的水平,不具有直接可比性,應結合一國實際具體分析。長期以來,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中國是一個高儲蓄率國家,居民部門的儲蓄大量通過金融中介轉化為企業(yè)部門債務。高儲蓄支撐了中國以間接融資為主導的金融體系,銀行貸款一直在全社會融資中占據主體地位,只要審慎放貸、強化監(jiān)管,防控好信用風險,完全可以保持好中國金融體系的穩(wěn)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