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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警方開“群租房”首張罰單 二房東私改線路被罰2000元

2017-09-26 03:51:53    中國青年網  參與評論()人

近日,南京警方出臺《南京市公安局關于群租房排查、整治重點問題的執(zhí)法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棲霞公安分局針對轄區(qū)“群租房”存在的問題,開出了《指引》出臺以來全市首張罰單。

9月16日,棲霞公安分局民警在堯化門一小區(qū)進行“群租房”集中清查時,發(fā)現(xiàn)一居民家中有多人居住。租戶小張告訴民警,他是從王某處租的房子。和他一同居住在這里的還有兩戶人家,共有5個人。民警聯(lián)系房東王某后得知,王某并不是房屋所有人,他從大房東處承租后私自改變房屋格局,做起了“二房東”。

民警發(fā)現(xiàn),房屋被改造成三個獨立的小房間,為了解決每間房的用電問題,王某私自改變房屋原有電路,私拉亂接電線,并且房客有使用大功率電器的現(xiàn)象。民警當場告知王某,私拉電線后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并當即下發(fā)《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其三日內整改到位。然而,王某卻沒有將民警的提示當回事。9月21日,民警再次復查時發(fā)現(xiàn),王某并未按照規(guī)定整改。隨后,民警依法將王某傳喚到派出所接受調查,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對王某處以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開具了南京《指引》出臺以來首張罰單。

據了解,近期南京警方出臺的《指引》,明確了對勞務用工單位、“群租房”經營人員以及承租人三方在違反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處理方式;同時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等相關法律明確了房屋出租人、房屋承租人以及房屋中介機構三方的責任。棲霞公安分局堯化門派出所李玉良副所長告訴記者,《指引》涵蓋了“群租房”在消防、治安管理方面所適用的法律條款,明確了勞務用工單位、“群租房”經營人員、承租人、出租人、中介機構等各群體相應的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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