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1月6日凌晨,徐利經多次踩點后對長興縣長興龍達股份有限公司實施搶劫,通過換氣扇入口爬入公司一樓,見值班人員何某正在睡覺,于是用事先準備的撬棒朝其猛擊數下,致其嚴重顱腦損傷死亡。隨后,他用撬棒和現場拿取的臺虎鉗、菜刀等工具撬開公司金庫門及金庫內的鐵皮柜等,劫得黃金飾品、珠寶玉器、手表、現金等財物共計70余萬元。
作案后,徐利將劫得的黃金飾品等熔化成塊,與部分玉器、手表分批賣出,將剩余玉器等財物裝在瓦罐內埋于老家住宅地下。
“之前搶來的財物銷贓所得的錢,被我花得差不多了,我就又產生了搶劫的想法。當時臨海有到寧波的直達車,我就坐車去寧波踩點。”在看守所內,徐利供述道。
寧波市中山東路的綠洲珠寶行就是他此次瞄準的目標。1995年12月6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兩支手槍、撬棒及尖刀等作案工具,通過綠洲珠寶行頂樓電梯機房內的電梯井道攀爬至一樓,撬開電梯門后進入一樓營業(yè)大廳。當時,值班保安徐某、鄭某正在大廳內看電視,徐利見此情景遂持手槍對二人進行威脅。其間,徐利發(fā)現徐某欲轉身取物,便用手槍朝他背部開了一槍,并用槍猛砸徐頭部數下致他不動。后來,他又用繩子將二人雙手反綁,并用毛巾堵住嘴巴。
將兩名保安制服后,徐利用撬棒、尖刀撬開了珠寶行里的飾品柜、保險箱等,將黃金、白金飾品等共計110余萬元財物搜走,臨走前朝兩名保安頭部各開一槍,致二人顱腦損傷死亡。
徐利通過賣掉劫得的黃金飾品等,獲利上百萬元。然而,劫到財物之后,徐利經常沒有節(jié)制的揮霍,又染上賭博的惡習,屢賭屢輸。
除夕之夜響起槍聲
徐利與曾是同學的女友楊某結婚,由于妻子在紹興諸暨一家醫(yī)院上班,徐利婚后就住在了諸暨。他騙老婆說是在做藥材生意,實際上每次出門都是在賭博,差不多過了兩年,所有的錢揮霍完了,他就又想到去搶劫。
1998年4月7日凌晨,徐利攜帶事先準備的手槍、撬棒及自制手雷等作案工具,蒙面攀爬進入事先踩過點的紹興供銷大廈,行至二樓珠寶柜附近時,剛好碰到值班保安正在巡邏,就用手槍朝王某開了一槍。見王某未被擊傷并逃開呼救,他離開現場,途中將自制手雷、撬棒等丟棄于附近。沒有搶到東西,徐利逃回了諸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