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貨拉拉乘客墜亡案司機獲釋后發(fā)聲:做事得換位思考
新京報訊(記者 雷燕超 趙露 彭沖)9月10日,貨拉拉乘客墜亡案涉事司機周陽春因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一年、緩刑一年。
當晚,其妻子李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丈夫已申請取保候審獲釋回家。
對于該案,周陽春表示,要換位思考。
時隔近7個月再見到周陽春,李女士表示,感覺丈夫“沒啥變化,和之前差不多”。
李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獲釋后,周陽春想先見孩子,然后和親屬一起吃飯。
庭審前,李女士曾透露,9月11日是大女兒12歲的生日,期待能和丈夫團圓,一起給孩子過生日。

貨拉拉墜亡案司機稱自己受到很大影響 :從看守所出來后找不到合適工作,只能做體力活。
他在描述女子墜亡瞬間時稱根本來不及反應。
10日下午,為周陽春辯護的法律援助律師羅一輝告訴新京報記者,周陽春當庭認罪,是否上訴還不清楚。
此外,羅一輝還透露,“按照正常流程,10天以后文書才產生法律效力,這10天要繼續(xù)在看守所關押,但是考慮到他有兩個小孩年幼,所以我為他提了取保候審的申請?!?/p>
羅一輝表示,“他雖然當庭表示不上訴,但還是可以在以后(有效)的日子內重新調整自己的觀點?!?/p>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周陽春系深圳依時貨拉拉科技有限公司簽約司機。
2021年2月6日下午,周陽春通過平臺接到被害人車某某的搬家訂單后,于當日20時38分駕車到達約定地點。
因車某某拒絕其付費搬運建議,且等候裝車時間長、訂單賺錢少,周陽春心生不滿。
原標題:貨拉拉乘客墜亡案司機獲釋后發(fā)聲:做事得換位思考新京報訊(記者雷燕超趙露彭沖)9月10日,貨拉拉乘客墜亡案涉事司機周陽春因過失致人死亡罪獲刑一年、緩刑一年。
原標題:貨拉拉司機周某春提出上訴:過程僅3秒,無法預見乘客墜亡9月27日,記者從貨拉拉司機周某春家屬處獲悉,周某春對長沙市岳麓區(qū)法院判其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