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了解到,我國在2021年3月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將刑事責任年齡的起點由14周歲下調(diào)至12周歲。針對此案,北京市冠衡律師事務(wù)所律師張海粟分析稱,“刑法目前對于此種情況規(guī)定的處罰是責令其父母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依法進行專門矯正教育。但這種銜接工作和矯治教育的開展并不盡如人意。”張海粟認為,既然刑法已經(jīng)對這些未成年人在刑事犯罪立法中考慮了從輕從寬的因素,在矯正時就應該考慮從重從嚴,“不負刑事責任不代表沒犯錯,犯罪就應該根據(jù)程度懲罰,加大這種矯正的懲罰力度,也能讓未滿刑事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對法律產(chǎn)生敬畏,同時撫平被害人家庭所受到的創(chuàng)傷?!睆埡K诮ㄗh,對于涉案人的專門矯正教育方案,可以采取多方聽證的方式來確定。“受害者家屬的訴求與想法也應該作為聽證的重要意見,在充分聽取受害者家屬意見后再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事后表現(xiàn)等綜合因素制定較為嚴格的矯正方案?!睂τ谀泻⒏改?,張海粟告訴南都記者,男孩父母負有民事賠償責任,他們作為監(jiān)護人是民事賠償?shù)闹黧w。(南方都市報)
來源:新聞晨報
原標題:湖北未滿12歲男孩殺害4歲女童,正接受心理矯正!警方撤案湖北荊州公安縣未滿12周歲男孩殺害4歲半女童一事有了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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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09:39:29家屬回應4歲女童疑遭11歲男孩殺害11月5日,湖北荊州一網(wǎng)友發(fā)文稱其“4歲半的女兒被未滿12周歲的男孩殘忍謀害”。7日,南都記者從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公安局斗湖堤派出所了解到,此案正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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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13:12:274歲男孩被罰站107分鐘11月5日,一起觸目驚心的悲劇在社交媒體上引發(fā)了公眾的廣泛關(guān)注,一位來自湖北荊州的父親懷著悲痛的心情分享了他女兒不幸遭遇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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