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余條新生兒個人信息被販賣
杭州互聯(lián)網(wǎng)法院近期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及個人信息保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原告為杭州市蕭山區(qū)人民檢察院,被告為李某、某攝影公司及某創(chuàng)意公司。3萬余條新生兒個人信息被販賣,庭審結果為,三被告被判決須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道歉,并支付共計29萬余元的公益損害賠償金。這筆款項將專項用于推進個人信息保護及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公益事業(yè)。
案件詳情顯示,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2月,李某通過非法途徑獲取了來自多地的新生兒個人信息約3萬條,其中包括出生日期、性別、父母姓名及聯(lián)系方式等敏感數(shù)據(jù)。某攝影公司與某創(chuàng)意公司為擴大其嬰童攝影業(yè)務,從李某處購買并使用了這些信息。李某由此非法獲利29萬余元。3萬余條新生兒個人信息被販賣。
公益訴訟起訴人指出,三被告在未取得個人信息主體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買賣、使用公民個人信息,嚴重侵犯公民生活安寧,破壞公共信息安全,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因此,依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三被告應承擔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民事侵權責任。值得注意的是,李某的上述違法行為已受到刑事追責。
庭審期間,三被告均承認自身的錯誤行為,向公眾表達了歉意,并表態(tài)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法官說法
大數(shù)據(jù)時代讓信息獲取更便捷、生活方式更智能、商業(yè)決策更科學,如何平衡個人信息保護與利用,是當今時代的重要議題之一。大數(shù)據(jù)發(fā)展背景下的個人信息保護不僅涉及自然人個人權益保障,同時具有高度的社會公共利益屬性。《個人信息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任何組織、個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原標題:法治在線丨3萬余條新生兒信息被倒賣案件細節(jié)曝光“免費上門給寶寶拍照,要幫您安排嗎?”“早教班免費試聽,您要報名嗎?”新生兒剛出生,各種推銷電話就不請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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