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婷方面提供的控告材料稱,劉婷第一次被打是在2023年暑假。那天,在長沙汽車西站附近,閻某指責劉婷在背后罵她,帶人對劉婷踩踏、扇巴掌、扯頭發(fā),時長約半小時。
劉婷說,事后閻某被學校給予“記大過”處分。這一說法,目前尚未得到校方證實。
控告材料稱,2023年10月29日,閻某等人約劉婷出來玩,劉婷以為雙方“算和好了”,便跟對方去了玉蘭路某賓館,當晚一起打牌后夜宿賓館。第二天中午劉婷醒來,其他人不見了,自己的手機也消失了。后來她發(fā)現,她手機內的照片被閻某發(fā)到朋友圈,還被對方用辱罵語言點評。劉婷母親與閻某父親溝通,閻父賠了一部新手機。
被害人家屬提供的閻某發(fā)朋友圈的視頻截圖。
劉婷說,后來閻某逼她“交還”新手機,有次還帶人來家里找她,她沒有開門。后來她從監(jiān)控視頻看到,閻某手上拿了一把刀,后面帶著兩個人。
劉婷方面控告稱,劉婷第二次被打是在2024年3月29日。那天,在長沙市芙蓉區(qū)定王臺附近,劉婷遇到閻某等人。對方讓她叫一名女孩出來“挨打”,她拒絕結果被打?!皣ノ业挠腥齻€女孩”,其中一名女孩是武校畢業(yè)的黃某某。閻某“還拿了我的高跟鞋砸我的頭,砸了三下”。
劉婷當時頭部的傷情照片顯示,頭頂部位的傷口露出血痕。據劉婷稱,她頭部的傷口在醫(yī)院縫了3針。
事后,在定王臺街道黃泥街社區(qū)的調解下,閻某的父親賠償劉婷醫(yī)藥費8000元。
過了半個月,4月16日閻某又帶人找到劉婷,問她對上次挨打“服不服”……這就是劉婷反映的第三次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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