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僅見2次男子起訴討要25萬彩禮
近年來,隨著閃婚閃離現象增多,彩禮爭議案件也日益增長,如何判定彩禮的返還及數額成為難題。南通法院近期審理了一樁由閃婚閃離引發(fā)的彩禮糾紛案件。故事始于2023年5月中旬,年過三十急于成家的李先生,通過一家承諾“包結婚”的婚介公司遇見了張女士,二人迅速陷入愛河并決定結婚,李先生依婚介要求支付了25萬元彩禮,但這些錢直接交給了婚介公司。
然而,這段婚姻僅維持了一個月便亮起了紅燈,雙方因矛盾分居。李先生提出離婚,并要求張女士歸還25萬元彩禮。張女士反駁稱,自己僅從婚介公司收到10萬元彩禮,而非李先生所說的25萬元。婚介公司則聲稱,其中15萬元已轉交張女士,但張女士堅決否認,并以已登記結婚并短暫共同生活為由,拒絕退還彩禮。
法律上,若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通常支持彩禮返還。而對結婚時間短、共同生活時間不長且無子女的情況,法院會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決定彩禮返還的具體數額。本案中,法院認定雙方缺乏真實感情基礎,同意離婚,并指示張女士應適當返還彩禮?;楹髢H見2次男子起訴討要25萬彩禮。
鑒于25萬元彩禮的實際交付情況難以核實,法院采納了張女士所言,確認其實際收到10萬元。經法官調解,張女士最終退還了李先生7.5萬元,并承諾協(xié)助其向婚介公司追討剩余款項。此案警示人們在面對婚戀問題時應保持理性,選擇婚介服務時更要慎重行事。
婚后僅見2次女方拒不退還25萬彩禮“像吸血鬼一樣吸我的血”,湖南長沙的車某在一次旅行中偶遇王某,兩人迅速陷入愛河并決定步入婚姻殿堂。
2024-05-08 17:04:03婚后僅見2次女方拒不退還25萬彩禮處理彩禮返還問題時,如果女方已將彩禮歸還男方,但男方仍提起訴訟要求退還彩禮,女方應當向法院出示已退款的證據。男方若要起訴成功,需提供女方符合彩禮返還條件的證據,否則法院一般不會支持其訴求
2024-05-08 15:41:28婚后僅見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