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融國際原總經(jīng)理白天輝貪11億獲死刑!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前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白天輝受賄案進行了公開宣判。白天輝被認定犯有受賄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法院還裁定,將追繳白天輝通過受賄所獲得的財物及其收益,上繳國庫,如已追繳金額不足,將繼續(xù)追繳。
審理過程中揭示,自2014年至2018年期間,白天輝利用其在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擔任的多個高級管理職位的職權便利,為相關企業(yè)在項目收購、融資等方面提供幫助,并因此非法收受價值總計約11.08億元人民幣的財物。
法院指出,白天輝的受賄行為性質(zhì)極為嚴重,不僅涉及金額特別巨大,還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及重大的國家與人民財產(chǎn)損失,其罪行被定性為極其嚴重。盡管白天輝有揭發(fā)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并提供了查證屬實的其他案件重要線索,展現(xiàn)了重大立功表現(xiàn),但法院綜合考量其受賄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認定這些立功表現(xiàn)不足以減輕其刑罰,因而作出了上述判決。
2024年5月28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華融國際控股公司前總經(jīng)理白天輝受賄案進行了公開宣判。白天輝被認定犯有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2024-05-29 13:15:33大V:白天輝死刑可作為參考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