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被家暴16次女子離婚案開審
四川成都女子“被家暴16次需終身掛糞袋”事件有新進展。5月29日,當事人謝女士告訴記者,她以“涉嫌轉(zhuǎn)移財產(chǎn)”為由向丈夫賀某陽及其家屬提起訴訟,該起侵權(quán)責任糾紛案于今天(30日)在武侯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謝女士表示,“去年因家暴重傷住院期間,賀某陽一家進行了賣車、拋售股票基金等行為?!?0日中午,謝女士哥哥向記者表示,賀某陽及其母親出席了上午的庭審。
侵權(quán)責任糾紛案于5月30日開庭。
29日,謝女士告訴記者,2023年4月25日至7月10日,賀某陽一家賣了車、拋售了股票基金,“當時我還在 ICU 搶救,賀某陽也被抓,但是他們一家就開始轉(zhuǎn)移夫妻共同財產(chǎn)了”。對此,法院建議謝女士另案起訴?!拔移鹪V了賀某陽,他父母、妹妹、表哥和表弟等人?!?/p>
此外,謝女士與賀某陽的離婚糾紛案將于明天(5月31日)在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目前,賀某陽已被刑拘,武侯區(qū)人民檢察院已對其提起公訴,公訴罪名是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但謝女士表示,該刑事案件開庭時間仍未知。她曾告訴記者,她會繼續(xù)提交證據(jù),將賀某陽的罪名更改為“故意殺人罪”。
為何先進行民事訴訟?謝女士向記者解釋,“主要是考慮到我小孩馬上要讀幼兒園了,需要確定撫養(yǎng)權(quán),目前我的孩子由賀某陽父母撫養(yǎng)?!?/p>
小謝被家暴后腹部受傷嚴重,裝上了糞袋。
30日中午,結(jié)束了上午庭審的謝女士哥哥接受采訪時表示,賀某陽出席了庭審,“他剃了平頭,戴著手銬”,而小謝身體狀態(tài)有些疲憊,“全程沒有看賀某陽,中間喝了兩瓶水”。上午法院審理了賀某陽母親公司的借貸情況,下午還將有四場庭審,圍繞“涉嫌財產(chǎn)轉(zhuǎn)移”展開。兩年被家暴16次女子離婚案開審。
針對明天的離婚訴訟案,謝女士哥哥告訴記者,“我們的訴求就是離婚,還有孩子?!敝劣趽狃B(yǎng)費、探望孩子等細節(jié)雙方還沒有約定。
案件在武侯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jù)此前報道,謝女士長期頻繁遭丈夫家暴,致其身體不同程度受傷,并多次就醫(yī)、報警。當?shù)嘏沙鏊鴮R某陽予以警告,但其拒不改正,致謝女士外出躲避。2023年4月15日,兩人簽署離婚協(xié)議,但事后賀某陽又反悔,拒絕離婚。
同年4月24日,謝女士向法院提交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但因手續(xù)不全,未被受理。當晚,賀某陽找到外出躲避的謝女士,對其施暴。次日,在最后一次施暴中,賀某陽的毆打致謝女士全身多處損傷。
謝女士對記者回憶,賀某陽是二婚,與前妻育有一子。2021年5月兩人結(jié)婚,婚前賀某陽脾氣性格很好,直到懷孕后,“第一次家暴在我看來沒有任何預兆,上來就拿手機砸我”,此后賀某陽對其多次動手,“家暴后他一般都會道歉”。
而最后一次,她被毆打致肋骨骨折、十二指腸斷裂、小腸梗阻、腎肺胰等受到不同程度損傷,需掛著糞袋生活,“有時候會腸梗阻疼一整晚,傷口處皮膚潰爛比較嚴重”。成都警方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她被毆打后致全身多發(fā)損傷,其十二指腸、左肝、腹部等4處重傷二級,此外,還有5處輕傷二級和1處輕微傷。
案發(fā)后,賀某陽被公安機關(guān)刑事拘留,檢方以賀某陽涉嫌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謝女士稱,目前該刑事案件開庭時間未知。
對于此次開庭的離婚糾紛民事案件,謝女士希望爭取到女兒的撫養(yǎng)權(quán),并與賀某陽離婚,“真希望一開始就不認識他” 。
而在之前的離婚協(xié)議中,為了離婚,她同意女兒歸男方撫養(yǎng),自己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目前2歲女兒由公婆撫養(yǎng)。今年5月20日,在當?shù)貗D聯(lián)幫助下,謝女士獲得了一次跟女兒短暫相聚的機會。
謝女士稱,根據(jù)醫(yī)院檢查結(jié)果,“我的左腎已經(jīng)徹底沒功能了,右腎上尿路道不通暢” 。因腎臟問題所引發(fā)的后遺癥也在慢慢顯現(xiàn),之后或許會涉及換腎,這也是她最擔心的。
對于目前大便排泄要依賴造瘺,她表示因為自己還比較年輕,“只要堅持治療康復,可能不需要一輩子掛糞袋,可以恢復正常排泄,但無法恢復正常飲食”,這也讓她的體重從90斤降到了80斤左右。
由于多處身體部位創(chuàng)傷,她感覺日后生育希望十分渺茫,“我已經(jīng)沒有生理期了,以后我也不可能再結(jié)婚生子”,謝女士說。
謝女士表示,等民事案件結(jié)束,自己的精力就要放在之后的刑事案件中,“希望讓賀某陽重判,想到這次開庭會見到他,我就害怕,但為了最終勝利,我還是會克服”。
賀某陽父母曾讓她出具諒解書,但她拒絕了。賀某陽父親曾對媒體表示,對兒子毆打兒媳的事情,自己已知情。兒子平日里對謝女士非常好,“她要什么就滿足什么,想去哪里旅游就去哪里,沒有工作不需要買菜煮飯還給她5000元生活費,娘家需要接濟還要給她娘家轉(zhuǎn)錢,我們兩位老人都沒這個待遇”。
結(jié)婚證不是施暴許可證
該事件發(fā)生后,網(wǎng)民們氣憤不已,紛紛指責施暴者的惡劣行徑,對被害者謝女士表達深深的同情。但我們更應該深刻思考,在兩年內(nèi)遭受16次不同程度的家暴期間,謝女士至今無法離婚的背后原因。離婚為何如此艱難?結(jié)婚證是否變成了施暴者有恃無恐、變本加厲的催化劑和保護傘?筆者認為,任何理由都不是家暴的借口,結(jié)婚證更不是虐待許可證。
早在2016年3月1日,我國就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其中明確了家庭暴力的定義,包括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法律強調(diào),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然而在法律嚴厲禁止家庭暴力的環(huán)境下,仍有人抱有僥幸心理,或因為缺乏法律意識、受傳統(tǒng)觀念影響等因素,錯誤地認為家庭暴力只是家庭糾紛,不構(gòu)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和刑事犯罪,進而毆打、殘害婚姻中的另一方。這種觀念是錯誤的,也是危險的,因為它忽視了家庭暴力對受害者身心健康的嚴重傷害和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以及對法律權(quán)威的尊重。
健康的婚姻關(guān)系本是平等、溫馨和幸福的,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道德上,家庭暴力都是不被認可和支持的。但當婚姻中弱勢的一方遭受家暴時,短時間內(nèi)卻很難成功離婚,一是因為家暴行為通常發(fā)生在較為隱蔽的家庭內(nèi)部,事后難以提供充分證據(jù)證明家暴行為;二是受害者受到威脅和壓迫,不敢再提出離婚或進行舉證;三是部分執(zhí)法和司法人員的陳舊觀念,秉持勸和不勸離,優(yōu)先考慮調(diào)解的態(tài)度……再加上離婚訴訟程序的復雜和漫長,不少受害者更是感到絕望和無助,家庭暴力成為潛在的危險,離婚也變成可望而不及的存在。兩年被家暴16次女子離婚案開審。
針對家庭暴力難以扼制、受害者又難以離婚的社會現(xiàn)象,這需要多方合力來解決。目前,我國正在建立更加完備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體系,社會組織也在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為受害者提供支持和資源。通過多方的合作和共同努力,方能有效地預防和減少家庭暴力事件,幫助受害者走出暴力環(huán)境,重建安全和尊嚴的生活。
成都的謝女士遭受二婚丈夫賀某長達兩年的家庭暴力,次數(shù)多達16次,最終導致其腸破裂,不得不終身依賴糞袋生活。這一悲慘遭遇引起了社會廣泛關(guān)注,賀某因此被刑事拘留,涉嫌故意傷害罪
2024-06-01 12:41:26兩年被家暴16次女子:終于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