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以網(wǎng)課退費為名詐騙110余萬
近期,一起涉及網(wǎng)課退費的詐騙案件在桂林市象山區(qū)法院得到公開宣判。四名被告人蘇某、許某某、龐某某、李某某因參與詐騙活動,被判處九個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緩刑一年,并處以四千元至一萬元的罰款。法院查明,這四人明知其行為協(xié)助了上游詐騙犯罪,依然提供了QQ賬號加入所謂的“培訓退費群”,通過虛構網(wǎng)課退費成功的案例,引誘受害者下載鏈接,進而實施詐騙。2023年6月期間,多起詐騙案件通過這一手段發(fā)生,總詐騙金額超過110萬元。案發(fā)后,四名被告人退賠了所有非法所得,同時,七部用于作案的手機被扣押。4人以網(wǎng)課退費為名詐騙110余萬。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詐騙公私財物視金額大小及情節(jié)輕重,將面臨不同級別的刑事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罰金,甚至無期徒刑。法院認定,四被告人的行為構成了詐騙罪,考慮到他們在共同犯罪中的從屬地位以及積極退贓的表現(xiàn),作出了上述判決。
隨著網(wǎng)絡教育的普及,不法分子也利用這一領域設下陷阱。他們首先非法獲取潛在受害人在教育平臺的個人信息,隨后偽裝成教育機構客服,進行針對性的詐騙。在精心布置的QQ群中,多數(shù)成員實為詐騙同伙,他們扮演“成功退費”的角色,展示虛假的轉賬記錄以增強欺騙性,最終誘導受害者通過各種借口進行轉賬操作。
對此,法官提醒公眾,在遭遇類似退費提議時,務必謹慎核實對方身份,可通過官方渠道驗證信息的真實性。應避免加入不明來源的群聊,不點擊未知鏈接,不泄露個人敏感信息,不執(zhí)行任何轉賬指令,特別是對于要求額外支付以完成退款的情況,更要保持警惕,因為正規(guī)的退費流程通常會直接退回到原支付賬戶,不會增設收費環(huán)節(jié)。4人以網(wǎng)課退費為名詐騙110余萬。
在此,提醒大家提高警惕,謹防以“網(wǎng)課退費”為餌的詐騙陷阱。
近期,武漢市公安局黃陂區(qū)分局六指街派出所成功破獲了一起連環(huán)詐騙案件,拘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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