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韓國釜山地方法院針對一起刺傷案件作出判決,被告金某因使用兇器傷害了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李在明,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此前,檢方曾提出請求,希望對金某處以20年的刑期。
事件發(fā)生在今年1月2日,地點位于釜山加德島。當時67歲的金某在李在明參與的一場活動中對其實施了攻擊,導致李在明頸部靜脈受傷。幸而,經(jīng)過手術(shù)與一段時間的住院治療后,李在明于1月10日康復出院。案發(fā)當日,金某即被警方拘捕。
隨著調(diào)查深入,釜山地方檢察廳特別偵查組于1月29日宣布,基于殺人未遂及違反《公職選舉法》的罪名正式逮捕并起訴金某。同時,一名75歲男性因涉嫌協(xié)助金某實施上述犯罪行為,被不拘留起訴,同樣面臨殺人未遂及違反《公職選舉法》的相關指控。
2023年下半年,河南駐馬店男子魏某與16歲女孩小雨(化名)相約開房。事發(fā)十幾天后,魏某因涉嫌強奸被刑事拘留,后羈押于駐馬店市看守所。一審判決中魏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當事人不服提出上訴。
2024-05-14 11:41:29男子與16歲女孩相約開房二審改判強奸中止趙某的妻子與韓某存在不正當關系,這一事件導致趙某與妻子協(xié)議離婚。在離婚冷靜期的最后一天,趙某于清晨醒來發(fā)現(xiàn)妻子不在家中,猜測她可能在韓某住處
2024-05-29 16:08:24男子捅死妻子出軌對象被判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