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男子房貸難辦欲退首付款
8月26日,山東省青州市的姜先生反映,他在2019年3月從青州景元置業(yè)購買了一套諾貝爾城的商品房,至今貸款未辦成。姜先生因房貸問題希望開發(fā)商退回35萬多元首付款,但未得到解決。姜先生曾在2020年2月受傷,失去工作能力,房貸辦理因此暫停。開發(fā)商認為貸款問題在于姜先生,雙方意見不一。
8月29日,青州農村商業(yè)銀行回應稱,根據姜先生提交的資料,他不符合按揭貸款條件。青州市住建局介入了解到,雙方有購房合同,開發(fā)商不同意退房,導致退款難以進行。住建局正協(xié)助雙方協(xié)商,并調查貸款未批的具體原因。
姜先生展示了購房合同,證明房屋合法預售,他已支付首付款,剩余款項計劃通過銀行貸款支付。據姜先生回憶,購房初期貸款申請曾獲審批通過,但之后未成功放款。銀行方面則聲稱姜先生未提交完整材料,導致貸款停滯。姜先生否認這一說法,并出示了當時在銀行辦理業(yè)務的證據。
姜先生的家庭變故和健康問題影響了貸款進程,他嘗試與銀行溝通貸款可能性,但因收入不穩(wěn)定和缺乏擔保人,貸款難度大。開發(fā)商方面認為姜先生不具備還款能力,建議走退房流程。然而,雙方在退款問題上未達成共識。
青州市住建局表示,若開發(fā)商不同意解除合同,退款困難,住建局會繼續(xù)協(xié)調,并建議姜先生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銀行最終審查后表示,姜先生不符合貸款條件。整個事件中,律師分析指出,退款問題需依據合同條款及雙方責任來判斷,如無明確約定,則需依據相關法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