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助方故意訛詐或將受刑罰
不僅要在法律層面保護做好事的人,更要嚴懲做了惡事的人,專家指出,在好心攙扶老人卻反被誤解時,如果被幫助的一方存在故意訛詐,還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觸犯刑法。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建偉:敲詐勒索是一個主觀故意的行為,明明知道對方沒有撞我,現(xiàn)在要去訛詐他,想從他身上來賺取錢財,要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在扶的問題上,是不乏敲詐勒索行為的,需要去判斷是不是主觀故意的,是不是有用要挾恐嚇的方式去讓對方來交出錢財,強迫對方,從而實現(xiàn)自己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所以他有主觀上和客觀上的一些犯罪構成要件來加以衡量。如果確實能夠證明屬于敲詐勒索行為,對這樣的行為應該要嚴肅處理,從重處罰。不但對本人進行懲罰,也發(fā)揮法律的一般預防作用。小伙攙扶老人反被誣陷毆打 老人被拘!
8月19日,一位老人因毆打他人的行為,被南城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這一事件起源于江西省撫州市,當時17歲的孟欣軒遇到一位醉酒老人倒在路邊,出于好意,他上前攙扶并幫助聯(lián)系了老人的家人
2024-08-28 08:32:46誣陷攙扶者的老人被拘了暑假期間,17歲的孟欣軒在騎車時,遇見一位老人倒在路旁。他立刻停車,上前幫扶老人起身,并利用老人的手機與其家人取得聯(lián)系,隨后一同等待家屬到來。然而,事情發(fā)展出乎意料
2024-08-28 20:58:22少年回應攙扶老人反遭誣陷毆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