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對罪犯危害公共安全行為所做的最強烈否定。
2023年6月,28歲的婁女士在吉林長春某小吃街買燒烤時,被周某從32樓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額部,不幸離世。去年12月,周某一審被判處死刑。10月21日,被害人家屬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復(fù)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周某死刑,立即執(zhí)行。
周某聲稱自己“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別人來求死”,并在6天內(nèi)扔了十幾次物品。婁女士原本是去長春看望朋友,卻遭遇無妄之災(zāi),給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傷痛。周某的行為突破了倫理和法律底線,司法機關(guān)通過死刑判決對其行為進行了最強烈的否定。
周某實施了高空拋物的行為,但法院認定的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非高空拋物罪。這是因為高空拋物罪主要針對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法定最高刑為一年有期徒刑。然而,周某的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不僅多次投擲物品,還造成了人員傷亡。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guān)規(guī)定,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致人重傷、死亡的,應(yīng)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周某的犯罪動機極為卑劣。他因不能自食其力而產(chǎn)生厭世情緒,預(yù)謀通過從高層建筑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來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的生命。他選擇在人流較多的公寓樓下進行拋物,且在有人被砸傷后仍未停手。在6天時間內(nèi),他先后向地面投擲了兩桶5升桶裝水、3罐未開封可樂、8塊磚頭,導(dǎo)致1人死亡1人受傷。直至死刑復(fù)核階段,周某都沒有表現(xiàn)出任何悔意。因此,法律對他沒有任何寬宥的余地,死刑是他必須付出的代價,也是對被害人公正的回應(yīng)。
關(guān)于這一案件,還需追問的是:為何周某在人流較多的地方連續(xù)6天高空拋物,在婁女士被砸中之前,已有人被砸傷,其行為卻沒有得到及時制止?回答這個問題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
2023年6月,一名28歲女子在吉林長春某小吃街買燒烤時,被周某從32樓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額部,不幸離世。周某一審被判處死刑,并當庭表示不上訴
2024-10-21 13:26:05男子高空拋物砸死路人被核準死刑男子高空拋物致死案被核準死刑2023年6月,28歲女子在吉林長春某小吃街買燒烤時,被周某從32樓高空投擲的磚頭砸中額部,不幸離世。周某一審被判處死刑,當庭表示不上訴。
2024-10-21 11:20:58男子高空拋物致死案被核準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