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宣判后,受害人楊妞花聽到判決結(jié)果時淚流滿面。她第一次看到余華英的恐懼,沒想到余華英還會提起上訴。楊妞花也隨后提起了上訴,二審才會有最終的結(jié)果。這次庭審讓她看到了法律對她的制裁,終于感受到了害怕。
楊妞花是被余華英拐賣的兒童之一,也是最特殊的一名。1995年,五歲的楊妞花被鄰居余華英以買織毛衣簽子為由帶走。她被帶上汽車和火車,遠(yuǎn)離了家鄉(xiāng)。在火車上,她夢見媽媽在山上喊她的名字,這個夢讓她多年記住了自己的名字。
在河北省邯鄲市,余華英將楊妞花賣給了一位王姓老太太,價格是2500元。從此,楊妞花有了新的名字“李素燕”。雖然有時生活過得還不錯,但挨打成了家常便飯。她始終相信父母會來接她,記得爸爸溫柔的眼神和喂她吃雞腿的情景。
然而,爸爸始終沒有來。由于“奶奶”擔(dān)心她讀書多了一去不回,13歲時楊妞花被迫輟學(xué)打工。2009年,“奶奶”去世后,她結(jié)婚并開始尋親。2012年,她在尋親網(wǎng)站上登記,并在公安部門采血。直到2021年4月,通過社交平臺發(fā)布尋親視頻,她找到了姐姐桑英。
楊妞花得知父母因失去她而郁郁而終,姐姐桑英也在11歲時成為孤兒。她們回到貴州老家,楊妞花在父母墳前痛哭,決心讓人販子付出代價。經(jīng)過一年多的努力,楊妞花成功立案,并于2022年6月讓余華英歸案。2023年9月,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余華英死刑;2024年1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回重審。
2024年10月25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余華英犯拐賣兒童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法院查明,余華英于1993年至2003年間伙同他人在多地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多個家庭骨肉分離。法院認(rèn)為,余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jié)特別惡劣、后果極其嚴(yán)重,應(yīng)予以嚴(yán)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楊妞花姐姐楊桑英表示,死刑無法彌補這些家庭的破碎,但她希望通過此案警示那些潛在的人販子不要抱有僥幸心理。法院還判決余華英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jīng)濟損失,并駁回了其他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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