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最大在野黨黨首李在明被判刑
當?shù)貢r間1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進行了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zhí)行。李在明出席了當天的宣判,并表示將提出上訴。此前,韓國檢方指控李在明涉嫌“教唆偽證”,并請求判處他3年有期徒刑。
當?shù)貢r間7月10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前黨首李在明召開記者會,正式宣布尋求連任。
2024-07-12 10:11:00韓最大在野黨前黨首李在明尋求連任當?shù)貢r間6月24日,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辭去黨首職務(wù),準備向連任發(fā)起挑戰(zhàn)
2024-06-24 10:08:01李在明辭去黨首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