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遠嫁日本失聯(lián)媽媽春節(jié)赴日尋女
12月10日,湖南華容的黃女士表示,她的女兒向曉芳遠嫁日本已經(jīng)失聯(lián)1年8個月。向曉芳現(xiàn)年42歲,2011年嫁往日本并育有一子。自2023年8月與母親視頻通話后便失去聯(lián)系。黃女士稱,女兒電話不接,社交媒體也沒有更新動態(tài)。最后一次聯(lián)系時,向曉芳提到自己遭到丈夫家暴,并被要求支付房租。
黃女士還提到,她78歲的父親年初時腦梗發(fā)作,希望盡早再見女兒一面。此前,黃女士透露,女兒在日本的一間便利店工作,與丈夫分開住在不同樓層。目前,黃女士通過賣菜來籌集路費,計劃前往日本接回女兒。接受采訪時,黃女士憂心忡忡地喊話:“你快回來,別被他打死!”
中國駐日本大使館已收到相關情況反饋。據(jù)了解,日本實施的“防止配偶實施暴力及保護被害者相關法律”(簡稱“DV防止法”)于2001年4月13日通過,并于同年10月開始實施。法律規(guī)定,各都道府縣需設立防止家庭暴力的相關咨詢機構。這些機構與警方及福利支援機構合作,為受害者提供保護。
一旦咨詢機構或警方確認受害者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則可以要求施暴者6個月內不得靠近受害人工作、休息的地方。施暴者6個月內不得給受害人撥打騷擾電話、發(fā)騷擾郵件、寄送危險物品,或對受害人進行任何名譽或精神上的攻擊。該法還設有一種驅逐命令,規(guī)定受害人離家后的兩個月內,如果回家取行李或物品,施暴者不得待在家中。
2023年的修正案草案將保護令有效期從半年延長至一年,并強化罰則。如果施暴者違反保護令,處罰將從現(xiàn)行的一年以下監(jiān)禁或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13萬元)以下罰金,調整為兩年以下監(jiān)禁或200萬日元(人民幣10.26萬元)以下罰金。女兒遠嫁日本失聯(lián)媽媽春節(jié)赴日尋女!